案件判决核心结果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雪松控股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计判处罚金11亿元 [2][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 其余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期限在三年半至十五年不等,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5万元至110万元不等 [2] - 判决书提及雪松控股通过销售金交所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共计596亿元,至案发时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金额合计超200亿元 [4] - 雪松信托存在背信运用受托财产行为,涉案两个信托计划资金流入和从雪松控股集团返回的差额为28亿元 [4][5] 对上市公司ST雪发的影响与关联 - ST雪发公告称,关联方及张劲涉及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3] - 张劲为ST雪发实际控制人,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 - 张劲通过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ST雪发股份3.7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0% [3] - 其中,累计被质押及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均为3.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 [3] - 宣判后首个交易日(2月11日),ST雪发股价涨停,报收5.05元/股,已连续3日涨停 [2] 案件背景与业务模式 - 雪松控股前身为君华集团,2015年重组后提出实现“三个万亿”目标,曾连续4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 [6] - 2015年至2019年,公司营收从593亿元飙升至2851亿元 [6] - 公司业务曾涵盖大宗商品、供应链、化工、产业投资及雪松国际信托,并斥资收购了齐翔腾达、希努尔等上市公司 [6] - 2019年,张劲以超百亿元收购中江国际信托71.3%股权,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并承诺为逾期项目兑付 [6] - 公司基本盘实为“融资性贸易”,即以虚构的贸易项下“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通过各类交易所通道向自然人发售理财产品 [7] - 该模式涉嫌构造贸易背景、货物空转,以达到借贷资金、套取利差、夸大业绩等目的 [7] 案件发展历程 - 2021年4月,雪松旗下理财项目陆续逾期,底层资产实为虚构的“应收账款” [8] - 2022年1月30日,雪松控股发布致歉信,宣布原定兑付无法落实 [8] - 2023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通告雪松下属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 - 2024年以来,雪松在多地子公司被通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征集投资者报案 [8] - 2024年7月,广州市检察院对雪松控股及相关人员提起公诉 [8] - 2024年10月,案件首次公开庭审,张劲等19名自然人及公司本身被控多项罪名 [9] - 2025年2月10日,除主案宣判外,另一起涉及六名雪松理财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一审宣判 [10] 投资者关注与后续处置 - 投资者目前最关注后续兑付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兑付方案 [5] - 判决书提及,将追缴雪松控股及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 [5] - 在案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将纳入处置范围,并继续追缴外流的其他犯罪违法所得 [5] - 雪松控股需对涉案两个信托计划28亿元的资金差额承担责任 [5] - 据投资者了解,大约有1300人被纳入追责范围,包括庞大的理财师队伍 [10]
200亿爆雷案一审落槌:雪松控股判罚11亿元、实控人获无期,兑付方案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