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核心内容 - 深交所于2026年2月11日向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 [1] - 监管依据包括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决定及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1] 违规事实与性质 - 公司个别勘察设计项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1] - 该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第5.1.1条的规定 [1] 相关责任人 - 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仁超未能勤勉尽责 [1] - 王仁超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及第5.1.2条的规定 [1] - 王仁超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监管要求 -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相关问题 [1] - 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并及时整改 [1] - 要求公司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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