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 [2] - 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00万元 [6]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7] 决策程序与协议签署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3] - 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 由协议签署方管理层负责实施 [4] 被担保人及累计担保情况 - 被担保人(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 本次新增担保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增至94,270.04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9% [8] - 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811.53万元 [8] -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8] 担保背景与风险状况 -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8] -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偿债能力 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8] - 截至目前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