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诉讼案件概述 - 引力传媒作为原告,因股权转让纠纷起诉宁波保税区致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亮及艾孟涛 [2] - 诉讼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需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2227.6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1][3] - 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双方是否上诉尚不确定 [1][5] 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 - 公司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支付现金补偿2227.6万元及逾期违约金1334.3324万元 [1][2] -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现金补偿2227.6万元,并判令被告支付以该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自2025年7月3日起计) [3] - 法院判决被告艾孟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 财务与法律影响 - 公司公告称,本次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1][5] - 案件受理费43.97万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三名被告共同负担 [3] - 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