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支持后者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1,000万元,最高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1] 内部决策与授权 -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和2026年1月15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2]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30亿元,其中对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5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2] - 本次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3]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5] - 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5] - 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6] - 担保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6] 担保原因与公司立场 - 担保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有助于其拓展经营业务规模和业务实施[7] - 董事会认为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风险总体可控[7]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8] - 该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8%,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