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基本信息与运作模式 - 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采取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模式 [1] -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1] - 本基金第二十七个封闭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2月23日,第二十七个开放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9日,期间可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 - 自2026年3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十八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 -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 日常申购业务规则 -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4]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 [4] -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4] - 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4]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6] -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7] - 基金管理人以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登记机构通常在T+1日内确认交易有效性 [7] 日常赎回业务规则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8] - 若某笔交易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含10份),销售机构有权对该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8]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费率 [10] - 基金管理人以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登记机构通常在T+1日内确认交易有效性 [10] -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11] 基金销售机构 -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12] -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 [12][13] 基金份额净值披露安排 -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3] -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3]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3] 其他重要提示 -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50%,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15]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4]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