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承科金:香港证监会取得针对公司前任董事的赔偿令及取消资格令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香港证监会获得法庭颁令 要求公司两名前董事就一项2011年的股权收购及出售交易造成的财务损失向公司赔偿港币5750万元 并对包括他们在内的九名前董事发出取消资格令 [1] - 所涉交易为公司在2011年期间收购并随后出售廖氏集团有限公司24.43%的权益 导致公司录得约港币7680万元的亏损 [1] - 相关交易发生在公司股份于2020年2月28日暂停买卖及2021年11月1日恢复买卖之前 [1] 相关董事情况 - 前非执行董事廖骏伦已于2015年1月15日辞任 前董事总经理许广熙已于2017年1月24日辞任 其余七名前董事均已在2017年1月25日前辞任 [2] - 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秘书均于2021年10月29日或之后获委任 与涉事前董事无关且独立 [2] 公司董事会评估 - 董事会认为 鉴于没有针对公司的不利命令、董事会已完全更迭 以及有利于公司的赔偿令 证监会的行动对公司的当前营运及业务未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或干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