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中发行2,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9.98元,共计募集资金112,455.00万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11,737.7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7.30万元 [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 公司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将原“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和“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天元宠物越南宠物笼具项目” [3] - 变更后,授权由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越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3][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与监管协议签署 - 公司为“天元宠物越南宠物笼具项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全资子公司越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 - 专项账户包括三个:美元资本金账户(账号520001411)、美元结算账户(账号520001421)、越南盾结算账户(账号520006421) [6] - 截至2026年2月12日,上述专户余额均为0 [6] - 协议规定,相关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26,500万元人民币 [6] 四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用于指定项目,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会以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 [6]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包括现场调查和查询专户资料 [7]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账户对账单 [8] - 当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600万美元或1,200亿越南盾时,银行和子公司需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8]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9]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