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了两项融资担保 [1] - 第一项是为全资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合计20,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分别与交通银行唐山分行和招商银行唐山分行签署合同,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1] - 第二项是为控股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9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与中国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合同,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70个月 [3]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对唐山中浩化工的担保:与交行的担保主债权本金10,00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2月3日,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各类费用 [6] - 对唐山中浩化工的担保:与招行的担保为最高限额10,000.00万元,授信业务期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2月10日,覆盖多种授信品种 [7] - 对炭素化工的担保:主债权本金95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6年2月11日至2031年11月15日,保证范围涵盖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全部费用 [8] 担保决策与风险控制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完备 [3] - 担保目的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9] -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历史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0]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50,850.00万元,目前已使用151,150.00万元,剩余额度199,700.00万元 [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1,826.22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2% [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或违规担保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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