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减持主体为持股5%以上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无一致行动人 [2] - 欧陆之星钻石直接持有莱绅通灵股份17,156,192股,持股比例为5.0015% [2] - 其股份来源为司法划转和集中竞价交易 [2]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 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 [2] - 股东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 [2] - 合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2] 减持计划实施相关说明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维持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相应调整拟减持比例 [3] - 相关股东除本次减持计划外无其他安排 [4] - 大股东此前未对持股比例、数量、期限、减持方式、数量、价格等作出承诺 [4] 减持计划实施条件 - 欧陆之星钻石不存在相关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4] - 实际减持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及规定等因素决定,实施与否及具体方式存在不确定性 [4]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