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核心交易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资产、2026年度财务预算、2026年度投资计划及制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四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4] - 董事会同意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标的资产,授权经理层办理具体事宜,该资产建筑面积共计19,523.79平方米,挂牌单价为12,880元/平方米,挂牌底价为251,466,415.20元 [1][5] 交易标的详情 - 交易标的为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属于存量资产,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莲池路108号,产权清晰无权利限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6年4月26日 [8][9] - 该资产账面价值为20,161.06万元,经评估市场价值为22,375.98万元,评估增值部分主要因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而评估价值包含增值税所致,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1月8日 [9] - 该资产系公司于2025年12月购入,源于2025年11月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的债权债务重组,该中心以其持有的该资产冲抵团购尾款 [5] 交易安排与条款 - 本次资产转让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挂牌底价总价为251,466,415.20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交易对手方尚未确定 [5][7][9] - 交易协议规定,买方须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交易总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税费及房屋维修资金等费用 [12][16] - 资产按现状转让,卖方不承担房屋质量、额外装饰或配套设施升级的责任,房屋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买方 [11][13] - 权属转移登记在买方付清房款且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办理,卖方在权属变更登记完成后15日内按现状交付房屋 [13][14] - 交付日前产生的费用由卖方结清,交付日后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双方需按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逾期办理需按日支付资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5][16][17] 交易目的与财务影响 - 本次资产出售旨在处置存量资产,一次性实现资产价值,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及优化资产结构 [17] - 若全部177套住宅资产以挂牌底价成交,预计将为公司产生净利润约1,778.05万元 [17]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