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西藏德锦持有公司股份55,30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 [2] - 本次解除质押后,西藏德锦累计质押股份为34,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2.20% [2] - 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942万股,占其持股的35.11%,占公司总股本的9.41%,对应融资余额22,300万元 [3] - 未来一年内控股股东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80万股,占其持股的5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5.90%,对应融资余额36,800万元 [3] - 公司认为控股股东还款资金主要来自生产经营收入、自有及自筹资金,具备良好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 -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控制权或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 - 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 - 控股股东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6]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 股东宁波沪通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663% [10] - 因自身资金需求,宁波沪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62,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999% [11] -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3] -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时间、价格和数量将根据市场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 [16] -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7] -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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