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与制度更新 -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全部7人均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董事会全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2] - 董事会全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应文件 [2] - 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应文件 [3] - 此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