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索赔时效尚未届满 此前已有股民胜诉获赔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间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未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导致该期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3] -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投资者索赔状态与条件 - 针对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后续股民仍可起诉索赔 [1][3] - 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3][5]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1][4] - 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资格 [3][5] - 此前,法院已判决部分公司股民胜诉并获赔 [2][5] 律师背景与案例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其曾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 [1][3][5] - 厉健律师代理的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3][5] - 厉健律师代理的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3][5] - 厉健律师代理的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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