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收警示函!财务数据"注水",受损股民可索赔维权
公司事件与监管行动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1][3] - 监管警示函指出,公司对参股合伙企业的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依据不充分,会计处理不审慎 [1][3] - 公司未识别出参股合伙企业会计处理不当,且未充分关注其底层资产经营情况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3] - 上述问题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3] -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上述警示函 [1][3] 投资者维权信息 -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提示,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并在2026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1][3] - 维权条件具体为:在2023年4月20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并在2026年1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 [3][6] -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因该财务披露问题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索赔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