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确认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完成工商登记程序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正式确认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1] - 此举旨在解决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因原公司章程规定存在两个可选主体而引发的登记选项争议问题[1] -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最终结果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1]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1] -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1] - 工商登记机关对原《公司章程》第八条提出异议,该条款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总经理)担任”[1] 变更内容与影响 - 董事会决定明确“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1] - 此次明确法定代表人有助于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工商登记事项顺利完成[1] - 该调整为公司的后续经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