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监管 -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其余资金继续存放于专户 [1] - 新增募投项目为“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中试基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596.76万元 [1] - 此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83%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3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54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协议签署 - 公司为新募投项目开立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2] - 协议签署方为:甲方1-通号(长沙)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甲方2-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 - 截至2026年2月13日,新开立的专项账户余额为0万元,该账户仅用于指定中试基地项目的资金存储与使用 [3]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甲方与银行需予以配合 [4] -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 - 公司从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5]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不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6]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