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 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 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3] - 针对子公司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证监局拟采取暂停新设私募基金产品1年及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存在经营突破业务范围、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运作不规范、私募债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等问题 [4] - 针对公司本身,湖北证监局拟采取暂停开展代销私募金融产品业务2年、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5] - 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员工推介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违规与武汉当代天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协同开展业务、违规销售福升安心稳健1号私募基金、经营决策不审慎、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未有效控制风险 [6] - 公司还存在2022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个别研究报告制作和发布不规范、个别投资银行类项目执业不规范、组织架构与私募基金业务整改不到位、人员管理及备案工作不规范、物业子公司经营范围事项违反承诺等问题 [6] - 公司表示国有控股后已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优化治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并诚恳接受监管处理,将认真整改 [8] 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提供融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1] - 2026年2月13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 - 经查明,案涉期间,当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为天风证券第一大股东 [13] -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为股东当代集团累计提供55.02亿元融资,已收回52.53亿元,剩余2.49亿元已主张债权 [14] - 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融资,包括通过信托计划提供10.12亿元、通过一级市场购买债券提供4.92亿元、通过私募基金逆回购提供15.2亿元 [15] - 2021年,天风证券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5亿元融资,已收回 [15] - 2021年,天风证券及其子公司为股东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指定的相关公司提供3亿元融资,已收回 [16] - 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的关联交易,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6] - 2020年、2021年,当代集团对天风证券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4.75亿元6.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3.98% [16] - 截至2020年、2021年年末,当代集团占用余额分别为12.08亿元19.03亿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6.92%7.58% [17] - 2020年,天风证券通过指定投资纾困项目1.28亿元、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债券24.55亿元,合计为当代集团提供25.83亿元融资;通过当代集团子公司对外投资2.38亿元 [17] - 2021年,天风证券通过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债券为当代集团提供5亿元融资;通过支付13亿元受让当代集团对薛某相关公司债权 [17] - 2022年,天风证券通过自营部门逆回购为当代集团提供2.49亿元融资 [17] - 2021年,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向光谷融资租赁转款5亿元的关联交易,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8] - 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20] - 拟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 [25] - 拟对时任董事长余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拟对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许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25] - 拟对时任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翟晨曦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拟对时任董事、总裁王琳晶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拟对时任常务副总裁冯琳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25][26] - 拟对余磊、许欣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6] - 公司表示国有控股后已全面加强治理与内控,诚恳接受处罚并将认真整改 [27]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