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44财务造假,拟终止上市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退市风险告知 - 公司于2月14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1年至2023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2] - 同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前述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 - 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2月24日起停牌,等待深交所作出最终终止上市决定 [4][8] 财务造假具体方式与金额 - 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收入成本:2021年至2023年,公司与12家公司开展代理业务并错误采用总额法核算,公司在交易中不拥有商品控制权、不参与运输、不承担主要责任和存货风险 [6] - 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收入成本:2021年至2023年,公司与另外12家公司开展实质为资金融通的业务,以提供资金支持、赚取利差为目的,错误确认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6] - 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2022年,公司与某度(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资金闭环的虚假贸易,错误确认了收入、成本及利润 [7] 各年度财务造假量化影响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80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亿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0.61% [7]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2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业成本3.05亿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虚增利润总额51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 [7]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7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营业成本4523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 [7] - 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 [2] 监管认定与后续程序 - 安徽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公司在听证中提出的申辩意见未被采纳 [8] - 若深交所最终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摘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