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44,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于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80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亿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0.61% [2]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2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业成本3.05亿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虚增利润总额51.0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 [2]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6.9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营业成本4522.79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 [2] - 安徽证监局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000万元 [3] - 当事人关于非故意参与和处罚过重的申辩意见未被采纳 [2] 终止上市进程 - 公司于2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因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亿元,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4] - 公司股票将于2月24日起停牌 [4] - 公司此前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退市风险早有预兆 [7] 公司近期经营与审计状况 -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亿元,同比下降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0.90万元,亏损同比增加20.59% [10] - 根据2025年业绩预告,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8亿元至2.1亿元 [10] - 2021年至2023年的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0] -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公告,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2025年度审计工作 [9] 中介机构责任 - 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已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涉嫌未能勤勉尽责将依法严惩 [8] - 对于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证监会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