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公司收到监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天风证券于2026年2月13日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7号)[1][3] - 公司此前已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1][3] 公司涉及的主要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 天风证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4] - 具体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4] - 具体违规行为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4] - 具体违规行为三: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4] - 具体违规行为四:未按规定披露与光谷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4] 公司再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 - 在天风证券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当晚,公司再次公告遭证监会立案[2][5] - 第二次立案的具体原因为:公司涉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5]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针对第一次立案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显示的违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3][5]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天风证券,且在2025年11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天风证券的亏损投资者[3][5] -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天风证券第二次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恐无法索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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