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绿色税收杠杆效应显现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成效 - 自2024年12月1日“费改税”正式实施以来,江苏省水资源税累计收入达24.49亿元,2025年同比水资源费增长28% [1][3] - 改革在基本未增加终端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的同时,实现了征管质效与取用水绿色成效的双提升 [1][3] 改革过渡与征管协作机制 - 税务、财政、水利等五部门建立了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共同推进工作,形成征管和服务合力 [2] - 税务与水利部门累计交换取水许可证、税源信息等数据超过36万项,实现了取用水信息线上共享全覆盖 [2] - 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讲解与流程演示,解决了如多取水口企业申报等复杂问题,保障了平稳过渡 [3] 差别化税额政策与激励效果 - 改革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短缺地区用水及洗车、洗浴等特种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税款 [4] - 2024年度江苏省72家用水效率达国家先进值的工业企业上榜,可享受2025年度水资源税减征20%的优惠,截至2025年底共减免税款1501.21万元 [4] - 例如,无锡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惠山区首家上榜企业,全年减免税费超12万元 [4] 征管精细化与风险防控 - 税务部门为企业打造“一户式”征管档案,建立重点取水口“一证一档”信息,并构建动态税源数据库 [5] - 针对申报取用水量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税务部门通过指标扫描进行重点核实,及时提醒纳税人纠偏,防范少申报、少缴税款的风险 [5] 绿色税收杠杆效应显现 - 改革有效抑制了地下水超采和企业超计划取用水,促进了企业转型发展 [6] - 以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为例,在税收杠杆激励下,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其吨钢产品用水量优于省内领先值25%,2025年享受水资源税减征优惠427.5万元 [6] - 改革明确了终端综合水价结构调整,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增加,使节水理念渗透到社会各方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