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6年2月14日,天风证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1] 涉嫌违法事实:股东及关联人认定 - 当代集团、人福医药、上海天阖投资、武汉三特索道、武汉当代明诚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关联人,合并计算为天风证券第一大股东 [2][12] - 文峰股份于2021年4月通过定增成为公司持股1.41%的股东,其控股股东董事长薛某为关联人 [3][13] - 持股超5%的股东武汉商贸间接控制光谷融资租赁,后者被认定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且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亦将其披露为关联人 [3][13] 涉嫌违法事实:为股东及关联人提供融资 - 使用自有资金为股东当代集团融资: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项目、购买债券及逆回购等方式,累计提供55.02亿元融资,已收回52.53亿元,剩余2.49亿元已主张债权 [4][14] - 使用客户资产为股东当代集团融资:通过信托计划提供10.12亿元融资,通过一级市场购债提供4.92亿元融资,通过与私募基金逆回购提供15.2亿元融资 [4][14] - 为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融资:2021年以股权意向金名义转款5亿元,目前已收回 [4][15] - 为股东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融资: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为薛某指定公司提供3亿元融资,目前已收回 [4][15] 涉嫌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未披露与当代集团的关联交易,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5][15] - 未披露当代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发生额14.75亿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2.17%;2021年发生额6.95亿元,占比3.98%;2020年末占用余额12.08亿元,占净资产6.92%;2021年末占用余额19.03亿元,占净资产7.58%;截至2022年10月8日已收回全部本金及利息 [5][15] - 未披露与当代集团其他关联交易:2020年通过指定投资和购债提供融资25.83亿元,并通过其子公司对外投资2.38亿元;2021年通过购债提供融资5亿元,并支付13亿元受让债权;2022年通过逆回购提供融资2.49亿元 [6][15] - 未披露与光谷融资租赁的关联交易:2021年转款5亿元股权意向金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 [6][15] - 2020年至2023年,公司发行的13只债券在其募集说明书或定期报告中引用了2020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 [7][16] 监管拟处罚决定 -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拟对天风证券、余磊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8][17] 事件背景与投资者索赔 - 2025年11月29日,公司已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9][18]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征集投资者诉讼代理,认为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买入天风证券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11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9][18]
天风证券(601162)被预处罚,股民索赔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