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接获解除禁制令的判决 2月25日复牌

法院诉讼进展 - 开曼群岛大法院已于2026年2月4日举行当事人聆讯,并于2026年2月18日宣判判决 [1] - 法院已解除于2026年1月11日作出的单方面禁制令 [1] - 原告提出的关于禁止董事延期股东特别大会、禁止阻止原告出席大会及要求计算其投票的禁制申请,被延期至另定日期处理 [1] 公司运营限制解除 - 根据判决,公司不再受先前法院令施加的任何限制约束 [2] - 具体解除的限制包括:可自由发行新股份、可委聘配售代理进行股份配售、可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新股东、可向联交所申请新股份上市 [2] 财务与法律后续行动 - 法院初步认为原告应支付公司就该传票产生的讼费,若未能议定则按标准基准评定 [1] - 公司正就判决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措施向原告追讨因回应传票所产生的讼费 [2] - 公司保留权利,就原告誓章中的失实或误导性陈述,以及因已被解除的禁制令造成的任何损失,向原告追究相关索偿 [2] 公司交易状态 -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6年2月25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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