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租就河北风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订立融资租赁安排
融资租赁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国银金租)与承租人(玉田县楠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及卖方(唐山海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融资租赁安排[1] - 交易涉及购买并回租位于中国河北省的风电站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1] - 公司作为买方以代价人民币17.5亿元向卖方购买交易标的[1] - 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16个月(即18年)[1] 交易财务条款 - 租赁本金与转让价款一致,合计人民币17.5亿元[1] - 租赁利息于租赁期内总额合计约人民币6.3亿元[1] - 租金为含增值税租金,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构成,按季分期支付[1] 公司对交易的评价与影响 - 融资租赁安排由公司在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1] - 订立该安排有益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1] - 董事认为相关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