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标记、轮候冻结生效和被轮候冻结情况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状态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此前被司法标记的部分股份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解除标记[1] - 上述股份解除标记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轮候冻结已自动生效[1]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被轮候冻结的情况[1] 股东累计股份冻结详情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郑永刚被轮候冻结655,267股,占其持股100%,占公司总股本0.03%[2];杉杉控股被轮候冻结693,654,906股,占其持股2115.30%,占公司总股本30.84%[2];杉杉集团被轮候冻结433,989,316股,占其持股151.21%,占公司总股本19.29%[2];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被轮候冻结53,544,756股,占其持股26.09%,占公司总股本2.38%[2] - 公告注明“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2] - 公告注明“累计被标记数量”含司法冻结质押数量[3] 控股股东重整进展与影响 - 杉杉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被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6年2月6日与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5] - 相关《重整计划(草案)》尚需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表决并经法院批准,并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5] - 若后续重整顺利实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5] 公司经营独立性声明 -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5]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5] -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