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决议公告核心内容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系列相关议案 [2][4][9]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 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 - 会议由董事长卢盛林主持,公司全体7名在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2][3] -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10] 审议通过的发行可转债相关议案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 - 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证券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债券期限、利率、转股条款、赎回与回售条款等共计21个子议案 [4][5][6][7] - 股东会通过了本次发行的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7][8] - 股东会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8] - 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等议案 [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8] - 以上共计11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了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通过 [9]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静、颜一然见证 [10] -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与结果均合法有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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