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资金管理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 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同时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5]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11]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期限同样为12个月,额度内资金也可循环滚动使用[25][31]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品种,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2][9]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25][29] 资金来源与背景 - 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2,100万股A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亿元[6] - 公司已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 包括部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项目延期[8],以及部分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8] -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9] 投资目的与影响 - 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及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3][19] - 进行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26][37] - 两项资金管理计划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3][26] 审议与实施程序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15],并获得了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22] -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5][33] - 两项计划的实施方式均为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12][32]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现金管理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14] -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2][23]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