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工程 配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公告

项目核准批复核心内容 - 嘉泽新能源二级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获得黑龙江省发改委核准,建设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工程配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为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工程配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为2512-230000-04-01-972319 [1] - 项目建设目的是满足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的绿色生产需求 [1] - 项目单位为黑龙江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 [2] 项目建设地点与规模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3] - 项目将新建3台1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秸秆锅炉,配套1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1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5MW [3] - 项目作为自备热电厂,所发电量全部用于合成绿色甲醇,不并入公共电网且原则上不可反送电 [3] 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 - 项目总投资为54,066万元 [3] - 项目资本金为16,219.8万元,占总投资的3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其余资金申请贷款解决 [3] 项目建设与运营要求 - 项目需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采取降耗提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 项目为农林生物质发电,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掺煤管理意见,禁止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并配合检查监测 [3] -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需全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估算金额为54,066万元 [3] 项目前置条件与后续程序 - 项目核准附有前置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03212025XS0015S00号) [4] - 如需调整建设地点、规模或主要内容,需按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4] - 项目开工前需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4] - 项目核准后2年内需开工建设,如需延期需在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期仅限一次且最长不超过1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