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募投项目用途,触发了“天23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公司现向债券持有人公告回售的具体安排,包括回售价格、时间及程序等,但强调此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且当前市价高于回售价,投资者需自行决策 [1][3][5] 回售条款与触发原因 - “天23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触发原因是公司于2026年2月9日通过会议,变更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新项目,这被视作改变了募集资金用途 [1] - 根据条款,当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时,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 [1]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5元,此价格包含了当期应计利息 [3][12]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 [3][12] - 回售资金将于2026年3月6日发放 [3][7] - 回售期内,“天23转债”将停止转股,但可继续交易 [3][9] 回售价格计算依据 - 回售价格中的当期利息部分计算方式为:票面总金额 × 当年票面利率 × 计息天数 / 365 [2] - “天23转债”第四年(当前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1.50% [4] - 本次计息天数为12天(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4日),经计算每张利息约为0.05元,因此回售价格为100元面值加0.05元利息,合计100.05元/张 [4] 回售操作与影响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3][5] - 回售操作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转债代码为“118031”,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确认后不能撤销 [6] - 若回售导致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回售期结束后债券将停止交易 [9]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回售结果及此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8] 公司近期相关动态 - 公司已于2026年2月13日完成了“天23转债”第三年的付息,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00%,每张债券兑息1.00元 [4]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23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