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标记、轮候冻结生效和被轮候冻结情况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状态变更及影响 -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所持部分股份的司法标记已被解除 该解除系因杉杉集团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所致[1] - 司法标记解除后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股份的轮候冻结已自动生效 同时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持有的股份也发生了新的轮候冻结[1] 股东累计股份冻结与标记详情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或标记的股份情况如下 郑永刚累计被轮候冻结655,267股 占其持股100% 占公司总股本0.03%[2] - 杉杉控股累计被轮候冻结693,654,906股 占其持股2,115.30% 占公司总股本30.84%[2] - 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433,989,316股 占其持股151.21% 占公司总股本19.29%[2] -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累计被轮候冻结53,544,756股 占其持股26.09% 占公司总股本2.38%[2] 控股股东重整进展与潜在影响 - 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已于2025年3月20日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 并于2026年2月6日与管理人及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3] - 相关《重整计划(草案)》尚需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表决并经法院批准 还需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3] - 若后续重整顺利实施 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3] 公司经营独立性声明 -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