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601162)投资者索赔分析

公司收到监管处罚 - 天风证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1][2] -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7号)[1][2] 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3] - 投资者可索赔的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1][3] 潜在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材料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4] - 投资者索赔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从首次买入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