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发行承销总结文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1] -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253,6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09元 [4]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281,985.5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452,40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829,582.85元 [4] 募集资金到账与存储 - 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905,639.71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81,376,345.87元已于2026年2月12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4] -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 - 协议规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收购JAI 1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7]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8] - 开户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9] - 若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