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 -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次日披露 [1] - 根据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自查了其在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7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 - 自查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共有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 - 经核查,上述4名人员的交易行为均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系基于独立判断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3] - 除上述4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 - 公司结论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过程采取了保密措施,未发生信息泄露,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6][9] - 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全部出席,其中3人以现场方式、6人以视频方式出席 [7] -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8]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三项议案,包括《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9][10] - 上述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涉及关联股东(拟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10]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其结论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