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件 - 2026年2月26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锦、ST新华锦,代码:600735)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1][5] - 此前,2025年8月27日,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其实控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5] -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06亿元[1][5] 投资者维权与索赔 - 根据相关法律,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等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2][6]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就新华锦案展开诉讼代理征集,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2][6] - 律师初步提出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5日期间买入新华锦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8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2][6] - 律师提示,上述索赔条件为参考,最终将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及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时点、范围、标准等为准[2][6] - 律师指出,虽然前置条件取消后投资者可直接诉讼,但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为依据起诉存在败诉风险,行政处罚决定仍应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3][7] - 上市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诉讼的进程,但可能影响进度;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对诉讼进度的影响可能较大[3][7] - 投资者进行索赔登记或预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及完整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3][8]
新华锦(600735)被立案,股民索赔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