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胜GoPro!影石创新:涉337调查终结,出口销售照旧
核心裁决结果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认定,GoPro主张的6件专利中,有3件发明专利所涉指控产品不构成侵权且专利权利要求无效或部分无效[1] - GoPro主张的1件发明专利所涉指控产品被认定不构成侵权,另1件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被认定无效[1] - 公司仅部分出口美国产品落入GoPro主张的1件外观专利保护范围,但公司提出的新外观设计方案已被认定未构成侵权[1] 终裁与初裁对比 - 与初裁相比,终裁将第10,529,052号发明专利的结论,从“部分产品构成侵权但专利无效”升级为“全部产品不构成侵权且专利无效”[2] - 终裁在第10,958,840号发明专利不侵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了不侵权情况[2] - 初裁的其他认定结论均被终裁维持[2] 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 本次337调查已终结,未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2] - 落入外观专利保护范围的上一代产品已不再出口美国,当前产品均已采用新的未侵权外观设计方案[1] - 公司将持续不受限制地在美国进口和销售现有产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