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租就水电站发电设备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交易概览 - 国银金租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1] - 交易于2026年2月27日交易时段后订立 [1] - 合同涉及租赁物为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水电站发电设备 [1] 交易结构 - 出租人同意以代价人民币14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 [1] - 出租人随后将租赁物回租给承租人,租赁期为300个月 [1] - 租金为含增值税的租金,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构成 [1] 财务条款 - 租赁本金与转让价款一致,为人民币14亿元 [1] - 租赁利息于300个月租赁期内总额合计约人民币7.18亿元 [1] - 租赁本金和利息由承租人按季分期向出租人支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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