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处罚华安阳光永诚三家保险机构
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 - 金融监管总局对华安财险、阳光保险集团、永诚保险资管三家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开出罚单 [1] - 华安财险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 华安财险总公司被警告并罚款386万元 山东分公司罚款60万元 福建分公司罚款35万元 对袁秀奇等13名责任人警告并罚款共计84万元 [1] - 阳光保险集团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 集团被罚款140万元 对张艳秋、张秀美两名责任人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1] - 永诚保险资管因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财务数据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 公司被罚款120万元 对王凡等3名责任人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