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法律与经营状况 - 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1] - 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2] - 公司需与上海慧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上海隽宜食品有限公司支付总计241,614元人民币[2] 具体法律义务与执行细节 - 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为分期支付 自2025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 每月20日前需支付22,000元人民币[2] - 若出现任意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 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追讨逾期付款利息 利息以逾期本金为基数按LPR的1.5倍计算[2] - 案件诉讼费为4,922元人民币 减半收取2,461元 保全费为4,242元人民币 其中2,121元由被告方承担[2] - 执行案号为(2025)沪0115执29326号 立案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 相关信息于2026年02月26日发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