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2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2026年2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田东百矿、陇西索通、索通创新、索通齐力的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 [1] - 2026年2月,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索通齐力为索通创新、嘉峪关炭材料与嘉峪关预焙阳极为索通盛源的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 [1] - 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金融机构多以合同的提交审批时间为签署时间 [4] 担保额度与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1] -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 被担保子公司担保余额与额度使用情况 - 截至公告日,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150.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44,35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田东百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740.25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85,32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陇西索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931.12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30,00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索通创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968.36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65,10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020.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25,400.00万元 [2] - 截至公告日,为索通盛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900.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为47,000.00万元 [2] - 田东百矿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2][16]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部分) - 为山东索通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5] - 与广西北部湾银行百色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9,600万元 [6] - 与桂林银行百色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 [8] - 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9] - 与交通银行滨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 [10] - 与交通银行德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人民币8,400万元 [11] - 与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 [12][13] - 与甘肃银行嘉峪关分行签订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均为人民币1,500万元 [13][14][15] 担保必要性与合理性 -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6] -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16] - 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16] 累计对外担保总体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53,30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1.06% [1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91,68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11% [1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6,98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2.10% [18] -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45,365.0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4.15% [18] -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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