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诉讼案件核心进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起的上诉,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2][4] - 涉案金额为111,386,405元,较首次披露的暂计金额增加了10,600元 [2] - 本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2][6] 案件背景与一审情况 - 中美华东作为一审原告,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中美华东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8,732元由中美华东负担 [3] - 中美华东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请 [3] 公司其他诉讼状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后续行动与信息披露 -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以保护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 -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