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9月5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并更名征求意见 此次销售费用调降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最后关键一步” 调降幅度大、涉及面广 每年可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三阶段改革累计每年让利超500亿元 [1][2][8] - 调整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规定 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提高基金负债端稳定性 还可约束短期套利行为 吸引短期偏好资金转移 [2][3][12] - 差异化规定各类基金客户维护费比例 鼓励销售机构资源向权益类基金倾斜 延续推动长期资金入市、鼓励权益型基金发展的政策导向 纯债产品扩容动能或减弱 [3][4][16]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大幅调降公募基金销售环节费率水平,进一步让利投资者,推动基金从规模导向到注重管理能力提升 - 规定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认(申)购费上限分别为认(申)购金额的0.8%、0.5%、0.3% 不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或基金份额 股票型和混合型、指数型和债券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上限分别为0.4%/年、0.2%/年、0.15%/年 [6] -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历经“管理费用—交易费用—销售费用”三阶段 此次《规定》聚焦销售费用 标志进入“最后关键一步” [1][7][8] - 当前开放式基金中满足调降后最高申购费率上限要求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数量占比仅分别为49%、11%、34% 此次调降销售环节费率每年可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三阶段改革累计每年让利超500亿元 [2][8] 调整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规定,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提高基金负债端稳定性 -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可减少代销机构鼓励频繁赎回行为 推动投资者长期持有 维稳基金净值表现 [2][11][12] - 按不同持有期限规定赎回费率 统一标准且持有六个月以上才可能免收 约束短期套利行为 鼓励中长期投资 但ETF、同业存单基金和货基可另行约定 或吸引短期偏好资金转移 [3][11][12] - 持续持有期限超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持续持有超一年的后端收费投资者可免收后端认(申)购费用 从费率角度鼓励持有一年以上 [13][14] 进一步鼓励权益类基金发展,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 - 规定向个人投资者销售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比率不超50% 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客户维护费占比不超30% 其他基金不超15% [15][16] - 差异化规定客户维护费比例 鼓励销售机构资源向权益类基金倾斜 延续政策导向 纯债产品扩容动能或减弱 后续需关注对债券基金监管要求及资金从债市向股市转移情况 [3][4][16]
公募费率改革进一步,几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