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分红点位监控周报:市场情绪转暖,各主力合约均贴水-20251127

根据提供的研报内容,以下是关于量化模型和因子的总结。 量化模型与构建方式 1. 模型名称:股指分红点位测算模型[12][39][41] * 模型构建思路:该模型旨在精确测算股指期货合约存续期内,其标的指数因成分股分红除息而导致的价格指数自然下滑的点位,以准确计算期货合约的升贴水幅度[12][41] * 模型具体构建过程:模型的核心是计算从当前时刻(t)到期货合约到期日(T)之间,所有成分股除息日满足 t < 除息日 ≤ T 的分红对指数点位的总影响。具体流程如下[41][42]: * 步骤1:获取基础数据。获取指数成分股列表、个股总市值、指数收盘价。其中,成分股的日度权重采用中证指数公司每日披露的精确数据,而非基于月末权重的估算值[44][45][46]。个股总市值和指数收盘价可直接获取。 * 步骤2:确定个股分红金额与除息日。对于每只成分股: * 若公司已公布分红金额,则直接采用。若同时公布了除息日,则直接采用;若未公布除息日,则需预测除息日[42]。 * 若公司未公布分红金额,则需预测。预测方法为:分红金额 = 预测净利润 × 预测股息支付率[47]。 * 净利润预测:采用基于历史净利润分布的动态预测法[50]。若公司已公布年报、快报或业绩预告,则直接采用(业绩预告取上下限均值)。若未公布,则根据其历史季度盈利分布是否稳定进行分类预测:对于盈利分布稳定的公司,按历史规律预测;对于不稳定的公司,使用上年同期利润作为预测值[48][50]。 * 股息支付率预测:若公司去年分红,则用去年股息支付率;若去年不分红,则用最近3年平均股息支付率;若从未分红,则默认今年不分红;预测值大于100%时进行截尾处理[51][53]。 * 除息日预测:采用基于历史间隔天数稳定性的线性外推法[51][55]。 * 若已公布除息日,直接采用。 * 若未公布,则根据公司所处分红阶段(预案或决案)进行判断。若历史年份中从预案/股东大会公告日到除息日的间隔天数稳定,则用该平均间隔天数与今年对应公告日进行线性外推;若不稳定,则参考去年或前年的历史分红日期[56]。 * 若上述方法均不适用,则根据预测日期所在月份设置默认除息日(如7月31日、8月31日或9月30日)[56]。 * 步骤3:计算指数分红点数。汇总所有符合条件的个股分红影响,计算公式为: 分红点数=n=1N(成分股分红金额成分股总市值×成分股权重×指数收盘价)分红点数 = \sum_{n=1}^{N} \left( \frac{成分股分红金额}{成分股总市值} \times 成分股权重 \times 指数收盘价 \right) 其中,求和条件为个股除权除息日满足 t < 除息日 ≤ T [41]。 模型的回测效果 1. 股指分红点位测算模型,2023年预测误差:上证5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基本在5个点左右,中证500指数基本在10个点左右[61] 2. 股指分红点位测算模型,2024年预测误差:上证5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基本在5个点左右,中证500指数基本在10个点左右[61] 3. 股指分红点位测算模型,对股指期货合约的预测效果:2023年和2024年,上证50和沪深300股指期货预测效果最好,中证500股指期货预测偏离度稍大[61] 量化因子与构建方式 1. 因子名称:已实现股息率[18] * 因子构建思路:衡量指数成分股中已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司,其分红总额相对于总市值的加权比例[18] * 因子具体构建过程:计算公式为: 全年已实现股息率=i=1N1(个股已分红金额个股总市值×个股权重)全年已实现股息率 = \sum_{i=1}^{N1} \left( \frac{个股已分红金额}{个股总市值} \times 个股权重 \right) 其中,N1 表示指数成分股中今年已现金分红的公司数量[18] 2. 因子名称:剩余股息率[18] * 因子构建思路:衡量指数成分股中尚未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司,其预计分红总额相对于总市值的加权比例[18] * 因子具体构建过程:计算公式为: 全年剩余股息率=i=1N2(个股待分红金额个股总市值×个股权重)全年剩余股息率 = \sum_{i=1}^{N2} \left( \frac{个股待分红金额}{个股总市值} \times 个股权重 \right) 其中,N2 表示指数成分股中今年尚未现金分红的公司数量[18] 3. 因子名称:年化升贴水率[14] * 因子构建思路:将股指期货合约相对于其标的指数价格指数的价差,进行年化处理,以标准化比较不同期限合约的升贴水程度[14] * 因子具体构建过程:基于扣除分红影响后的含分红价差进行计算。公式为表格中直接给出的“年化升贴水”项,其计算逻辑通常为:(合约收盘价 - 指数收盘价 + 预测分红点数) / 指数收盘价 × (365 / 到期天数) [14] 因子的回测效果 1. 已实现股息率,截至2025年11月26日取值:上证50指数为2.52%,沪深300指数为2.03%,中证500指数为1.24%,中证1000指数为0.95%[3][18] 2. 剩余股息率,截至2025年11月26日取值:上证50指数为0.35%,沪深300指数为0.20%,中证500指数为0.05%,中证1000指数为0.03%[3][18] 3. 年化升贴水率,截至2025年11月26日主力合约取值:IH为-2.79%,IF为-7.73%,IC为-12.51%,IM为-15.5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