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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收警示函!3项违规!

贝因美违规事项 - 公司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定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2] - 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占用3091.66万元,2022年占用1693.55万元,资金在当年内归还 [2] - 公司对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2]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4]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宏、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金志强、时任财务总监陈滨、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志容、时任总经理包秀飞、时任副董事长张洲峰均被认定对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4] - 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占用行为违反多项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被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 整改要求 - 公司及相关方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4] - 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违规行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