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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深交所公开谴责杨惠妍

碧桂园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公司因未按时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1][2] - 违规债券涉及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发行的19碧地03、20碧地04等公司债券 [1] - 法定披露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实际延迟至2025年2月24日才完成披露 [1][7] 处分对象与违规事实 - 被处分人员包括时任董事长杨惠妍、总经理莫斌、财务负责人伍碧君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晟嘉 [6][10] -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曾因同类违规行为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构成情节严重 [7] - 违规行为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第1.6条、第3.2.2条等规定 [8] 处分决定与后续影响 - 纪律处分决定记入诚信档案并通报中国证监会及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10] - 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守债券信息披露要求,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4][11] - 当事人可在15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但复核期间不停止执行 [10] 公司应对措施 - 已完成2024年中期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补披露工作 [4]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无异议并承诺引以为戒 [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