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上市公司总额法改净额法,收警示函、监管函!
监管处罚与会计差错更正 - 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被河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4] - 会计差错涉及将特定业务收入核算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导致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4][6]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海刚、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邵振康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4][6][7] 会计差错更正细节 - 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重新评估业务实质,将"购买原材料+成品组装"业务从总额法改为净额法确认收入 [6][9] - 更正原因是公司未完整拥有商品自主定价权、未完全承担商品存货风险 [9] - 追溯调整影响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9][10][12][14] 财务数据调整影响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从2.06亿元更正为1.24亿元,调减8216万元 [10]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从4.04亿元更正为2.89亿元,调减1.16亿元 [12]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从6.26亿元更正为4.38亿元,调减1.88亿元 [14] - 净利润调整:半年度净亏损从-2398万元改善至-2300万元,三季度净亏损从-4419万元改善至-4227万元 [12][14] 公司回应与整改 -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承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8] - 公司称行政监管措施对经营无重大影响 [8] - 整改报告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报送河南证监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