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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出手,头部券商遭警示

监管处罚事件 - 2025年9月26日,北交所对东方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原因为未勤勉尽责 [2][3] - 2025年4月17日,深交所对东方证券及两名并购项目主办人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因其在罗博特科重组项目中知悉相关协议签署但未督促公司及时披露 [4] - 2025年6月,东方证券保荐代表人李方舟、吕晓斌被北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二人共同保荐的北交所项目为大鹏工业 [4] 东方证券投行业务整合 - 2024年,东方证券完成对投行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吸并工作,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投行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 [4] 相关IPO项目情况 - 大鹏工业IPO过程一波三折,2020年首次申报创业板,2023年6月转战北交所并更换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2024年因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两次中止IPO,2025年8月15日北交所IPO上会获审核通过 [4][5] 行业监管动态 - 北交所自设立之初践行从严监管理念,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2025年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落实"申报即担责",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5] - 除东方证券外,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被北交所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措施,国新证券及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