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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集团重整方案被否!

根据此前杉杉股份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9月29日,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杉杉集团管理人与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扬子商 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扬船")、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TCL产投")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公司(下称"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等重整投资人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11月3日晚,杉杉股份(600884)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破产重整方案的 债权人投票结果。公告显示,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表决通过"。 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2025年3月20日,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5年10月21日 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 会议由债权人分组对《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已于2025年10月30日17时届满。 经债权人和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