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事件”余波未了:前湖北首富和金龙鱼“打”起来了

事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2024年7月,前湖北首富兰世立通过抖音和今日头条发布视频,评论“油罐车混装乱象”,直指油罐车在运输煤制油后未清洗便装载食用植物油进入金龙鱼工厂 [2] - 视频中称“金龙鱼两天跌了6500亿”,并将此现象与“毒牛奶”类比,提出“金龙鱼应第一个退市”等言论 [2][11] - 该视频在抖音平台获得4.6万点赞、8341条评论和2.0万次转发,引发广泛舆论关注 [12] - 国务院食安办后续通报确认了涉事罐车(冀E5476W)存在违法违规事实,罐车车主为掩盖问题指使他人开具虚假清洗票据 [13] 涉事公司回应与调查情况 - 在舆论风波初期,金龙鱼发布官方声明,强调集团对散装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运输车辆均经过严格查验和检验手续 [9] - 金龙鱼向媒体确认涉事车辆曾到访其武汉及陕西工厂,但解释称武汉行程为车辆首次运输(新车状态),陕西行程则在装运前已核验标识、证明文件并进行了清罐、验罐,检验合格后方进行装载 [14] 法律诉讼与判决结果 - 2024年10月21日,益海嘉里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对兰世立提起诉讼,指控其言论严重失实,捏造股价暴跌数据,给产品贴上未经证实的“有毒”标签,导致品牌商誉受损,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万元 [15][16][17] - 2025年4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兰世立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其在抖音、今日头条平台连续七天公开道歉,并赔偿益海嘉里1万元经济损失及2万元律师费 [17] - 法院认为视频中“无事实根据的描述及推测内容”误导公众认为金龙鱼食用油受污染,造成公司社会评价降低 [17] - 兰世立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9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指出其作为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人,在官方调查未完成、企业已澄清的情况下使用煽动性词汇,已超出合理监督范畴 [18][19] 纠纷升级与后续发展 - 二审判决后,兰世立方在支付1万元赔偿款时因财务错误误转账10万元,付款回单显示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嘉里支付了10万元 [20][21] - 兰世立称益海嘉里收到款项后未向法庭报告,反而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其银行账户,导致其在美国出差时面临财务困境 [21] - 此事导致双方纠纷从名誉权侵权诉讼演变为包含不当得利纠纷的复杂法律争端,兰世立已提起诉讼要求益海嘉里退还多付的9万元并赔偿相关费用 [21][22] - 同时,兰世立已就二审败诉结果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