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与公司回应 - 金龙鱼子公司广州益海被判合同诈骗罪,需对安徽华文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81亿元与云南惠嘉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3] - 判决披露后,金龙鱼股价连续两日下跌,市值蒸发超100亿元 [3] - 公司召开投资者交流会,总裁穆彦魁等6名董监高出席,强调广州益海是被蒙蔽方,未参与诈骗,并已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3][4]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案件涉及2008年至2014年期间,广州益海作为中转仓储方,储存安徽华文代理云南惠嘉进口的棕榈油 [6] - 检方指控云南惠嘉负责人通过行贿安徽华文高管,将交易模式从“先款后货”变更为“先货后款”,并使用伪造文件掩盖棕榈油已被销售的事实 [6] - 检方认为广州益海工作人员接受行贿,在云南惠嘉使用伪造货权转让通知书等过程中提供了帮助 [7] - 公司反驳称,安徽华文的损失是其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造成,广州益海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且未参与 [7] 公司提出的六大辩护理由 - 安徽华文高管收取云南惠嘉巨额行贿后,违规变更交易模式并大量代开信用证,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7] - 伪造《货权转让通知书》的行为是安徽华文人员与云南惠嘉人员共同实施,假章模板由安徽华文人员提供,伪造文件经安徽华文人员传递给广州益海 [8] - 安徽华文高层收到广州益海邮寄的真实《库存确认函》后为掩盖事实予以销毁,转而伪造30多份虚假库存单欺骗上级和审计机构长达十几年 [8] - 公安机关鉴定报告显示,安徽华文曾使用假章与广州益海签署协议并预留假出库印鉴,广州益海取得的货权单据与预留假印鉴一致 [8] - 2014年,在云南惠嘉告知无法还款后,安徽华文高管曾协商以虚假投保、虚假交易等方式试图填补窟窿 [9] - 广州益海油罐总容量仅为16万吨,不可能容纳安徽华文所述的100多万吨棕榈油,且棕榈油质保期短,无法存储十几年 [9] 公司内控与合规声明 - 公司否认存在内控缺陷,称广州益海在三方中转业务合作期间,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都是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的 [11] - 针对原总经理柳德刚的判决,公司认为其收取财物是个人行为,非公司单位行为,也是公司严厉禁止的 [11] 公司其他动态 - 公司已成立AI科技应用小组,持续深化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在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的应用 [11]
金龙鱼被卷入诈骗大案,公开喊冤:我们是被蒙蔽的,市值两日蒸发百亿